局。
他身先士卒,手持双剑冲入敌阵,往来冲杀,所向披靡,很快血溅战袍,两袖潮湿。
他就干脆收起左剑,解开右剑柄绳,牢牢固定在右臂上,将整条手臂当做一件武器,继续砍杀。
曹军久历战阵,见过武艺出众的,也见过不要命的。但武艺超群的同时还不要命的敌人,还是头一次见。
曹军震恐,战线竟有了一丝往回移动的迹象。
曹仁见状大骂:一帮蠢蛋,非要一个一个上去送人头吗?给老子结阵!
附近的几队曹军立刻顶盾架矛,阻拦刘备。
刘备冲到跟前,见几十根长矛向自己刺来,腰胯之间生出拔山盖世之力,一声咆哮,将马身扭转,同时猛挥右臂,一阵咔嚓,地上落下几十个矛尖。
曹军看着手中有着齐整切口的断矛,骇然失色。
趁着面前敌人失神的工夫,刘备纵马越过盾阵,直奔曹仁而来。
曹仁并不认识刘备,还以为对方是个专门冲阵的炮灰,只不过是非常精锐的那种,并未足够重视。
直到刘备轻而易举砍翻四个将卫,剑锋朝他劈来的时候,他才知道好歹该反抗一下了。
曹仁举剑招架,只觉火星迸溅之后,整条右臂酸麻无力,提都提不起来。
接着当的一声,佩剑便不知飞到哪去了,他捂着流血的虎口,赶紧往阵列深处逃窜。
刘备四下寻觅敌将不得,又见周围敌军围拢,只好调转马头,原路杀了回去。
亏的是他没有上头,不然另一位姓曹的就要完犊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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