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过了几个大件的行李,对着那女孩摆了摆手。
女孩得意一笑:“这就对了!老大爷,您不用太惯着年轻人,不用谢再见了!”
不用谢?
金老头太阳穴突突跳了几下。
丫的!你一句话,竟然让十八屠帮老头子我拿了行李?
知不知道都快吓死老子了!还不用谢?
让老子谢谢你快害死老子了?
果然还是尸体最好了,活人什么的,太可恶了!女孩的同伴喊了她一声,几个人上了辆悍马。
这辆悍马,倒让梁志好奇的看了一眼。
现如今悍马都停产了,也只有一些土豪或者煤老板手里,还有悍马存货。
这群人里面,看来还有富二代啊。
自己菲律宾的车库里倒是还有两辆限量版悍马,不知道被梁蕊那个小丫头糟蹋成什么样子了。
那可是绝版了的收藏品啊,想想都心疼啊。
摇摇头,梁志上了车。
梁志的越野车,是一辆牧马人,外形低调,越野性能强大,正适合秦岭这种山路。
半路上开出了好远,缩在副驾驶座的金老头,又神神秘秘的凑了过来。
“十八爷,后面那辆车跟了一路了?
这些人是不是在跟踪您啊?
要不要……”又是一个抹脖子的手势,金老头满脸激昂的请战道。
天天和尸体为伍的老头,这杀心就是重啊。
梁志撇了撇嘴:“闭嘴,再废话让你来开车。”
金老头缩了缩脖子。
开个电动车,他学了仨月,开汽车,算了,这辈子是学不会了。
真从山路上摔下去,这位爷不会有事,自己估计就得等尸变了。
就在这个空档里,后面那辆悍马靠了过来,挤在山路上,非常危险的和梁志并排而行。
一个油头粉面的小伙子,打开窗户,伸出了两根中指,狠狠比划了一下。
金老头眼皮一跳:“十八爷,他,他用中指戳您!要不要……”金老头第三次比划了个抹脖子的手势。
梁志感觉,自己这次是带了一只平头哥出门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