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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送礼!【求收藏!】(1/2)

    房俊从系统那里花了300惯才兑换的另外一种女人所用的化妆品。

    口红。

    唐代有口红,不过是叫做唇脂,房俊的老娘卢氏就有那东西。

    房俊偷偷的从老娘那里偷来观察过,古代的唇脂和现代的口红有什么不一样。

    简单的说,唇脂由于古代的技术所限制,始终有一种怪味,而口红不一样,房俊做出来的口红,是那种清香好闻的,并且颜色也比唇脂那种不自然的颜色,要好看很多倍。

    口红这玩意的制作难度,复杂程度几乎是香水的几倍,而且成本也比香水高,制作一个口红,需要大约150文的成本。

    香水一瓶的成本,单香型的需要100文左右,复合香型的需要200文一瓶。

    如此高昂的成本,注定这不是普通百姓所能消费的起的东西。

    要知道,在大唐1000文等于一贯钱,10贯钱等于一两黄金。

    而大唐普通的人家,生活一年所需的费用开支,也就在10贯钱左右。

    甚至那些贫穷的百姓,一年所需不过3到5贯钱。

    房俊将各种味道的香水,全都装了一瓶,并且将那一支废了他好大力气才做好的口红,也一并用精美的包装装好。

    值得一提的是,装香水的瓶子,是房俊花了大价钱购买的。

    大唐虽然没有玻璃瓶,却是有琉璃的,也就是玻璃的雏形,虽然没有玻璃那透明,圆滑,润泽。

    但琉璃瓶子在大唐,可是非常昂贵的东西。

    房俊特意去找那些西域胡商定做了一批琉璃瓶,为此花了大价钱。

    奢侈品嘛,首先就是要从包装上,就要给人一种非常昂贵的感觉。

    而且,过不了多久,房俊肯定是要将玻璃弄出来的,因为玻璃如果营销的好,绝对是暴力中的暴力产业。

    包装好了香水之后,房俊又详细的写了一篇香水和口红的使用说明书。

    等一切都做好了之后,房俊看着送给长乐公主的礼物,总觉得好像是缺少了什么一样。

    “到底是少了什么呢?”房俊挠挠头。

    吱呀!

    这个时候,灵儿推门进来,看到桌子上包装精美的礼物盒,小丫头眼里全都是羡慕。

    这几天房俊在做什么,灵儿可是全程都在参与的。

    当第一瓶香水制作出来的时候,灵儿在房俊的指导下使用了之后,简直惊呆了。

    只需要那么小小的一滴,就能保持一整天身上香气四溢,而且这香味,并不是那种刺鼻的香味,而是闻了之后,使人打从心里,就觉得开心,快乐的香味。

    女人,天生对香水就没有丝毫的抵抗力,不管在哪个时代,都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灵儿对于少爷,简直是崇拜的不行,眼里全都是小星星。

    当知道房俊是特意为了长乐公主做的香水之后,灵儿心里简直对长乐公主羡慕的不行。

    “少爷,你送了礼物,难道不应该写一封书信表达对公主的思念吗?”灵儿眨巴着大眼睛。

    当灵儿知道房俊在想什么的时候,想也不想的就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她对于自家少爷的‘痴情’,可是非常羡慕的。

    房俊闻言,恍然大悟!

    对啊!

    我说怎么感觉少了点什么东西呢。

    要知道他现在扮演的,可是一个爱慕长乐公主的人,而且房俊的内心,不得不承认,他对于长乐,肯定是已经动心了。

    在古代,要怎样才能让长乐这样的天之娇女被自己的‘真心’所感动呢。

    简单!

    在古代,尤其是对方是喜爱诗词歌赋的天之娇女。

    没有什么,是一首尬诗解决不了的,如果不行,那就两首,三首。

    诗词这玩意儿,对于从小学习唐诗宋词的房俊来说,简直不要太简单!!

    唐诗三百首,宋词就更多了,随便抄一抄,还就不信不能俘获一个少女的芳心。

    什么,

    你说我是一个可耻的抄袭者?

    呸!

    反正我是不会承认的,有本事你也穿越啊,你也抄袭啊!

    房俊去老爹房玄龄的房间,偷了几章老爹最珍爱的,平日里舍不得用的御赐宣纸,随后鬼鬼祟祟的回到了自己的小院中。

    拿起毛笔,让灵儿研墨,房俊定了定心神,笔走龙蛇的就开始写了起来。

    毛笔字在穿越之前,房俊可是经常练习的,一手楷书写的颇有几分功力。

    十分钟之后,房俊落笔,对于自己的杰作相当的满意。

    “少爷,虽然灵儿才学有限,不懂少爷写的是什么意思,但是灵儿知道,少爷写的这首词,绝对是好词。”

    “小丫头年纪轻轻就知道拍马屁,不错不错,少爷我喜欢!!”

    房俊揉了揉小丫头的脑袋,让灵儿噘着zui不乐意。

    “讨厌,人家说的是真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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