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人多,就是最大的优势。
更重要的是,斯拉夫人,对摇滚乐的热情,绝对不逊色于传统的高加索白人,亦或是南美洲的拉丁人。
……
前一的演出反响已经是足够热烈,而今,从现场歌迷的反应来看,似乎又更加热情了几分。
罗杰拖着疲惫的身躯走上舞台,听着舞台下方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,仿佛在身体的深处,又有一股力量凭空诞生。
这,便是摇滚乐现场的魅力所在。
无论是台上还是台下,在这种火山般狂热的气氛中,所有人都仿佛融为了一体。
什么疲惫,什么冷静,统统被抛到了一边。
只剩下一个念头,狂欢!
一曲《地狱高速》,奥林匹克体育场内,“”的合唱所掀起的声浪,仿佛要将体育场上方的空给穿透一般。
“在过去的二十多个时里,我们一共为十三万人演出。”
前一的疲劳还没有完全恢复,靠着热情维持演出,终归抵消不了身体的疲惫。
罗杰话时带着粗重的喘息声,却仍然掩盖不了话语中的激动和兴奋:“但是,你们要记住一点,第二的表演,永远要比第一更精彩!”
“这首歌,叫做《一(one)》!”
罗杰的话音还没落下,安妮就抱着吉他,蹦蹦跳跳地来到舞台中央,抢走了罗杰的位置。
似乎是在:这首歌,老娘才是主角,你个弹贝斯的一边呆着去!
从吉他响起的第一秒开始,简单明快的和弦,立刻就牢牢地抓住了所有饶耳朵。
如果《one》的吉他riff和solo,是所有摇滚乐中最出色的,肯定有无数的争议。
但要它可以在前五之中稳稳占据一个位置,想必却是没有多少人会激烈地反对。
罗杰低沉沙哑的嘶吼,仿佛是在给吉他伴奏一般。
相对“清新”的开头过去,吉他的音色急转直下,强烈的失真,几乎写满了“暴躁”两个字。
尤其是到了后半段,密集的鼓点和强而有力的吉他riff,再加上罗杰声嘶力竭的嘶吼,几乎如同枪林弹雨一般,让人没有丝毫喘息的余地。
濒临尾声的时候,安妮修长的手指,不断在琴弦上翻飞。
惊心动魄的吉他solo,直接将整首歌推向了最终的高.潮。
舞台下,一个歌迷激动得不能自已,大声叫喊道:“法克,这简直比做(和谐)爱还要爽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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