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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吧 > 摇滚教父 > 第412章 肤色不同的兄妹

第412章 肤色不同的兄妹(2/3)

    男孩拿着吉他,而女孩则坐在了钢琴前面。

    旋律很有一种古老的感觉,像是五十年前的流行音乐,带着一丝黑人R&b的风格,特点鲜明,节奏轻快,很能抓住人的耳朵。

    “怎么感觉有些熟悉……”

    音乐中的一小段旋律让罗杰感到十分耳熟,却怎么也想不起来。

    “弗格森兄妹是我们镇子上最好的歌手,他们会参加雷丁音乐节。”

    酒保的声音在罗杰身后响起:“我建议你在他们成为大明星之前去要个签名,以后会很值钱的。”

    弗格森这个姓氏在英国很常见,但留给罗杰印象最深的,却是曼联队那个脾气暴躁的苏格兰老头。

    从外表上看,这对兄妹显然不可能和那个足球教练有任何关系,这不符合遗传学。

    看得出来,这个大胡子酒保是这对兄妹的忠实粉丝。

    还有另一件显而易见的事,他并没有认出罗杰的身份来。

    这是很正常的事情,酒里的灯光本来就暗,罗杰又带着帽子,帽檐遮住了大半张脸,就算是熟人,也未必能一眼就认出来。

    而且明星在镜头前和镜头外的外貌差别本来就很大,除非专门做过功课,比如艾米-罗森那种情况。

    或者干脆就是对方的粉丝,否则大多数人也很难在大街上一眼就辨认出某个明星来。

    “你和他们很熟?”

    罗杰正想着刚才那一小段熟悉的旋律,随口问道:“可以帮忙介绍一下吗?我想和他们聊聊。”

    大胡子见罗杰不像什么坏人的样子,而且在自己的酒里,也没什么好担心的,满口答应了下来。

    过了半个多小时,兄妹俩的演出结束,被酒保叫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理查德-弗格森,丽贝卡-弗格森,镇子上最出色的歌手组合。”

    酒保给罗杰介绍了一下两兄妹的名字,又对两兄妹说道:“这位先生来自美国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们好,我叫罗杰。”

    罗杰摘掉帽子,看了一眼酒保,说道:“你们看上去还没成年,我就不请你们喝酒了,果汁可以吗?或者来杯咖啡?”

    “冰水就好。”

    开口的是哥哥理查德,这家伙显然也没有认出罗杰来,疑惑地问道:“罗杰先生,你找我们有什么事吗?”

    “喂……”

    罗杰摘掉帽子之后,丽贝卡的眼睛就瞪大了,拉了拉哥哥的衣袖,小声说道:“他是Darkness乐队的主唱!美国的大明星!”

    虽然是在说悄悄话,但以酒里的环境,声音也不可能低到哪里去,这句话也传到了罗杰的耳朵里。

    摘掉帽子,本来就是不打算继续隐藏自己身份的意思,被认出来也是预料之中的事。

    罗杰没在意兄妹俩的窃窃私语,让酒保拿了两杯冰水过来,等两兄妹的悄悄话说完,才开口道:“刚才你们演奏的歌,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过,是你们原创的吗?”

    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,罗杰又详细问起了第一首歌中那段熟悉的旋律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从R&b音乐中得到的灵感……”

    理查德-弗格森在知道了罗杰的身份之后,显得很激动的样子,长篇大论地说着自己的灵感来源,言语间有不少自我推销的吹捧。

    很明显,这个混血男孩是想要借助罗杰的身份,进入职业流行乐坛当中。

    如果能够得到罗杰认可的话。

    不过罗杰的心思却没在这上面,跟两兄妹聊了半天,终于想到那段旋律为什么让自己感到耳熟了。

    和前世一首非常经典的早期经典摇滚作品的主旋律很相似。

    《你好,莫莉小姐{good.olly}》。

    黑人摇滚天才小理查德{Little.Richard}的成名作,也是最具代表性的作品。

    有趣的是,弗格森兄妹的哥哥,名字也叫做理查德,以他的年龄,也当得上一个“小”字。

    在弗格森兄妹那首歌中的一小段旋律,和《你好,莫莉小姐》的主旋律十分相似,但却是似是而非。

    就是听起来像,实际上没有任何关联,使用完全不同的音符和曲调。

    而且在弗格森兄妹的歌中,那段旋律不到半分钟,而在《你好,莫莉小姐》中,那段钢琴旋律却是贯穿了整首歌。

    对于小理查德这个乐坛“前辈”,绝大多数年青一代的歌迷们,可能都没有听过他的名字。

    不过在摇滚乐刚刚流行起来的五十年代里,小理查德可以说是摇滚世界的缔造者之一。

    小理查德在1951年签约于当时最大的Rca唱片,比猫王的出道还要早上几年。

    不过一直到1956年,小理查德才凭借着专辑《tutti-Frutti》走红了起来,这个时候,小理查德的唱片合约已经转入了一家不算大牌的公司,art-Rupe。

    1956到1957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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